张家口市应急管理局部门职责登记表
部门名称:张家口市应急管理局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责任处室 | 备注 |
1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承办市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安委会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 综合科 | |
拟定安全生产政策,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 | 综合科 | |||
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综合科 | |||
拟定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 综合科 | |||
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 综合科 | |||
承办市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安委会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 综合科 | |||
2 | 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 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发改、公安和消防、教育、卫生、水务、公用事业、质监、供电、供销、旅游、气象)综合监管工作 | 综合科 | |
负责有关行业领域(住建、交通、工信、农牧、文广新、体育、粮食、林业、铁路车务段)综合监管工作 | 综合科 | |||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 综合科 | |||
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 调查评估 统计科 | |||
3 | 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 贯彻落实国家、省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 煤炭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 |
组织指导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煤炭产业结构调整 | 煤炭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 |||
组织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 煤炭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 |||
承担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 煤炭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 |||
组织指导煤矿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 煤炭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 |||
指导县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整顿全市煤炭生产秩序 | 煤炭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 |||
协助国土资源部门查处越界或超层开采煤炭资源行为,组织指导煤矿安全改造和煤矿安全技术推广 | 煤炭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 |||
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煤炭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 |||
配合张家口煤监分局开展煤矿事故调查工作 | 煤炭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 |||
依法监督金属非金属矿山、地质行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 煤炭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 |||
组织协调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县区政府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 | 煤炭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 |||
依法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地质行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实施处罚,组织指导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 煤炭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 |||
负责金属非金属矿山、地质行业安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负责落后工艺、技术、装备的改造、淘汰工作 | 煤炭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 |||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达标创建工作;参与相关的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 煤炭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 |||
依法监督检查全市选矿厂、尾矿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 煤炭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 |||
组织协调选矿厂、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 | 煤炭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 |||
组织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 煤炭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 |||
指导监督选矿厂、尾矿库安全标准化工作 | 煤炭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 | |||
参与相关的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 煤炭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危化科、工贸科 | |||
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监督检查 | 危化科 | |||
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 危化科 | |||
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单位 | 危化科 | |||
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 危化科 | |||
参与相关的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 危化科 | |||
综合监督管理全市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危化科 | |||
依法监督检查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 危化科 | |||
指导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经营单位 | 危化科 | |||
组织协调烟花爆竹行业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 危化科 | |||
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 煤炭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危化科、工贸科 | |||
依法监督检查机械、轻纺、烟草、电力、商贸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 工贸科 | |||
组织指导、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评价工作 | 工贸科 | |||
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 工贸科 | |||
参与相关的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 工贸科 | |||
依法监督检查冶金、建材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 工贸科 | |||
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 工贸科 | |||
参与相关行业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 煤炭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危化科、工贸科 | |||
4 | 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 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 煤炭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危化科、工贸科 | |
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建设与维护工作 | 应急指挥中心 | |||
5 | 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 负责组织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 应急指挥中心 | |
贯彻执行国家、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程、标准 | 应急指挥中心 | |||
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 应急指挥中心 | |||
综合管理全市各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应急演练 | 预案管理和 训练科 | |||
指导、协调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 应急指挥中心 | |||
负责对全市应急救援资源进行整合 | 应急指挥中心 | |||
组织、指挥和协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 应急指挥中心 | |||
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 | 预案管理和 训练科 | |||
6 | 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 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 煤炭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危化科、工贸科 | |
负责对企业(煤矿企业除外,下同)安全生产日常执法监察,依法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市安全生产 监察支队 | |||
负责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进行监察执法 | 市安全生产 监察支队 | |||
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企业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情况进行监察执法 | 市安全生产 监察支队 | |||
负责对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察执法 | 市安全生产 监察支队 | |||
负责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企业其它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察 | 市安全生产 监察支队 | |||
负责对企业执行安全生产监察指令情况的督查,依法对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压 | 市安全生产 监察支队 | |||
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察机构的工作指导 | 市安全生产 监察支队 | |||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重要事项 | 市安全生产 监察支队 | |||
负责牵头编制市本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和督导县区执法计划落实等工作 | 市安全生产 监察支队 | |||
7 | 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 指导监督全市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 调查评估 统计科 | |
负责依法组织较大事故和提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检查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 调查评估 统计科 | |||
负责举报事故的核查、处理工作 | 调查评估 统计科 | |||
负责较大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发布工作 | 调查评估 统计科 | |||
负责事故调查报告、结案批复及有关资料的整理、分析和归档工作 | 调查评估 统计科 | |||
负责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备案工作 | 调查评估 统计科 | |||
负责典型事故案例的综合分析,组织开展案例说法宣传教育 | 调查评估 统计科 | |||
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工作 | 调查评估 统计科 | |||
8 | 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 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 煤炭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危化科、工贸科 | |
9 | 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协调管理特种作业人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和安全合格证的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 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 新闻宣传科 | |
协调管理特种作业人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 | 人事科 | |||
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 | 人事科 | |||
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 人事科 | |||
10 | 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协调管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工作 | 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 | 财务科 | |
组织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考试及注册管理工作 | 人事科 | |||
11 | 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 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 | 财务科 | |
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项目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 | 信息科 | |||
12 | 负责全市无人看管铁路道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组织制定张家口市监护道口安全管理制度,会同有关县区政府及铁路部门分析全市监护道口安全监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 综合科 | |
组织道口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 综合科 | |||
组织全省监护道口安全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 综合科 | |||
13 | 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 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 综合科 | |
14 |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综合科 |
注:1.根据形势任务发展,需要突出强化和增加的职责,请特别单列,并在备注栏中说明依据;
2.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履行的职责和工作事项,在备注栏中注明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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