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 生产三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张家口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工作,提升危化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依据《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冀应急政法﹝2019﹞100号),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申请初评和复评三级标准化企业资料审查和现场监审,发现当前标准化创建工作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企业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程度不够。企业应当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可以购买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服务,但不得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创建。部分企业存在依靠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标准化创建,自主创建程度不够,对标准化创建的步骤和网上申报程序不清楚。
(二)评审单位评审不规范。部分评审人员专业能力不强,评审过程中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资料和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发现不了。评审报告出具不及时,影响企业标准化创建进度。评审报告存在模板化现象,不同企业出具的评审报告类似,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
(三)企业制度文件格式化与实际情况结合不紧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简单套用格式化制度文本,与企业安全管理实际脱节,可执行性较差。制度文件的管理要素与企业实际不相吻合,管理要素表述不具体、前后不一致,相互矛盾。制度文件与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结合不紧密,管理精准度不高。
(四)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推动力度不够。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对推动辖区内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力度不够,辖区内企业不了解、不知道安全生产标准化,缺少对创建企业的指导帮扶,没有彻底执行“差异化”执法,降低了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积极性。
对于创建存在问题的企业,市局均未通过评审,要求进行整改。标准化的关键是运行,管理制度是基础,在标准化工作推进中,必须把握住这一原则,注重制度的可执行性和操作性,可以持续改进完善,切不可简单套用格式化制度,搞形式化的标准化。
二、规范要求
第一条 评审申请表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由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对申请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进行核实,出具相应意见,意见应当明确申请之日前一年有无安全生产事故。
第二条 在河北省“互联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标准化系统进行申报时,初评企业在创建申请审核阶段应当上传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申请表和评审申请表,在市应急管理局出具创建指导意见书并审核通过后,上传自评报告提交评审组织单位审核;复评企业在创建申请审核阶段应当上传评审申请表,在市应急管理局出具创建指导意见书并审核通过后,上传自评报告提交评审组织单位审核。
第三条 评审组织单位收到企业评审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完成申请材料审查工作(不含企业整改时间),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企业,并报市局危化科。
第四条 评审单位接到评审通知后,应当在3个月内完成评审(不含企业整改时间)。未按时完成评审的,自超期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开展评审。
第五条 评审单位在现场评审工作结束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形成评审报告,并通过网上申办系统提交。未按时提交评审报告的,自超期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开展评审。
第六条 评审单位应当在被评审企业公告达标日期起6至12个月期间,应当对被评审企业至少进行一次回访,并形成记录,报评审组织单位备案。
第七条 评审单位一年内评审的企业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调出评审单位名单;发生较大事故以上事故的,调出评审单位名单,且三年内不得确定为评审单位。
第八条 以上规范要求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与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大宣传与推动力度。各县区要深入分析研判辖区企业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对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帮扶指导,引导其率先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其他企业创建工作。严格执行差异化监管执法,对取得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的企业减少执法频次,将未开展或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推动工作开展。
(二)切实强化服务意识。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要主动作为,强化对企业标准化创建与运行的协调指导,通过组织培训、现场帮扶等方式让企业真正了解标准化创建具体要求和创建目的、意义,要强化对咨询服务及评审单位的培训,使其熟悉标化申报、评审流程及相关要求,帮助企业完成系统申报、评审等工作,减轻企业负担。
(三)规范互联网系统申报程序。针对三级标准化初评企业需填写《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申请表》,表中各项内容均需规范书写并加盖公章。报送至邮箱 zjkajwhk@163.com,邮件主题需按例填写(例:XXX公司三级标准化创建申请表)。上报时间即为企业开始创建时间,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根据申报时间建立台账,未按要求报送申请表的,通过平台申报时不予受理。
(四)优化标准化评审流程。在落实《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和《张家口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张家口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工作监管细则》基础上,要重点把控企业标准化评审质量。评审组织单位重点把控标准化申报程序规范性,评审过程中要尽量简化工作流程,采取传真、电子件等方式拓宽资料提交形式,对不必要的证明资料不作强制性要求。评审单位要尽量缩短评审周期,对出具指导意见书的创建企业要及时进行评审,原则上应在评审方案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评审,对评审过程中遇到的争议问题,由标准化监管部门研究后决定,遇到申报、流程相关问题,由评审组织单位研究后决定。
本通知同时在市局网站公开发布,各县区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由各县区应急管理局通知自行下载,按照要求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各评审单位由张家口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通知自行下载执行,并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张家口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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