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报告奖励
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4年12月2日,涿鹿县某公司运检部输电运维班巡视过程中发现某线弧垂点位置正在施工安装路灯。发现后立即报告给运维检修部专责工,接到消息后分公司运检部立即由主任带队在半小时内抵达现场。经核查,该施工不满足500kV线路安全净距。后立即要求该工程停工整顿,后运检部在现场看护直至专业班组抵达。
此次事件,输电运维班人员认真开展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影响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施工隐患,运检部人员处置果断,避免了可能因施工导致500千伏线路跳闸的七级电网事件发生。上级公司按照规定对报告人员共奖励7000元。
案例二:2025年4月2日,康保县某新能源公司职工马某在车间外发现4号行车支腿处螺栓松动,向公司维修班领导报告相关情况。维修班领导立即安排作业人员紧固、同时对所有行车进行检查。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了有效措施,消除了一般安全隐患。公司按照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该员工1000元。
案例三: 2025年1月,蔚县某机械制造公司造型车间落砂工马某,在一次吊箱作业时发现,吊箱用的钢链其中一个链环磨损较为严重,且有裂纹,发现这一情况马上向车间主任和安全人员报告,安全人员经过确认,更换了新的钢链,消除了隐患。事后公司根据《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奖励马某100元,并在各车间班前会上对马某进行表扬。
案例四:2025年5月20日,经开区某铸业公司郭某发现,在砂三清理车间,叉车司机开叉车时,未系安全带,郭某立即向安环部进行汇报,安环部第一时间通知叉车司机进行整改,对叉车司机进行安全处罚,对郭某给予100元安全奖励,并在企业微信群中对此事进行通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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